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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限高”四年,原因令人意外

2021-12-15 11:40

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收到了申诉人马冬梅(化名)送来的一面锦旗。马冬梅告诉该院办案检察官,她的生活已经恢复了正常,锦旗上书写的“公正为民暖我心”,代表了她的心声。

突如其来的“限高”

马冬梅是伊金霍洛旗的一名普通居民。2019年9月,她与好友策划出去旅行,但购买机票时,却被航空公司告知自己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机票。

不知所措的马冬梅赶紧到当地法院查询,结果显示她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她和丈夫为别人向某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承诺书上签了字。因为借款人未能及时归还借款,银行将借款人起诉到了法院。按照银行担保协议,她和丈夫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二人因此都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下称“限高”)。

了解情况后,马冬梅立即联系丈夫询问是怎么回事。丈夫称自己确实为他人担保过,也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但不记得老婆是不是跟他一起签了字。

马冬梅确认自己没有为他人担保借款后,和当地法院进行了沟通。“如果对判决有异议你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回复她说。

马冬梅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2月,上级法院以该案已过申请再审期限,且马冬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担保书上的本人签字及手印系他人伪造为由,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不甘心的马冬梅随后来到伊金霍洛旗检察院申请监督,事情迎来了转机。

银行的“橄榄枝”不被接受

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及时调阅案件卷宗,全面梳理案情,并约见了借款人、担保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检察官将卷宗中的担保合同承诺书出示给马冬梅,她看后坚称上面的签字不是自己所写。

办案检察官分析,该案的关键证据是承诺书上的签字,如果能通过技术手段鉴定字迹真伪,案情就会真相大白。和马冬梅沟通后,检察官将调取的其他银行同时期马冬梅的签字笔迹、手印及该案合同作为检材及样本,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显示:该案担保合同承诺书上的签字及手印并非出自马冬梅之手。

鉴定结果出来没多久,银行工作人员就主动联系办案检察官,承认涉案担保合同承诺书的纰漏是因自己工作中的失误造成的。银行方面已向马冬梅道歉,希望她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也恳请检察机关可以帮忙从中调解。

但得知自己四年多的“老赖”名声、生活上的诸多不便竟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马冬梅气不打一处来,不愿与银行和解。

办案检察官向马冬梅深入了解其真实想法时,她道出了不愿意和解的三点原因:一是担心自己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后法院不能及时解除“限高”;二是自己多次为此事与相关单位沟通,又申请司法鉴定,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开支;三是“限高”确实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尤其是远在四川的父亲病逝时,她因无法乘坐飞机而没能及时与父亲见最后一面,这成了她内心无法弥补的遗憾。

调解实现了“最优解”

针对马冬梅的想法和顾虑,办案检察官及时联系了银行和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银行负责人表示,银行会向法院提交撤回对马冬梅的强制执行申请,愿意与她协商,承担相关的赔偿费用。

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马冬梅,将银行方面的意思传达给她,并解释道:“按照法律程序,只要银行主动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就会第一时间解除对你的‘限高’。目前来看,调解是解决你诉求的最优方案,一方面能最快速解除法院对你的‘限高’;另一方面也能节省再次开庭审理的时间,让你直接得到相应的赔偿。”

听了检察官的详细阐释后,马冬梅经过再三权衡,表示愿意调解。最终,马冬梅与银行方面达成了调解协议,银行向法院递交了免除马冬梅担保责任、撤回对其强制执行的申请,并承担了马冬梅因该案所花费的鉴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还给予马冬梅2万元赔偿款。马冬梅也主动向伊金霍洛旗检察院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收到了申诉人马冬梅(化名)送来的一面锦旗。马冬梅告诉该院办案检察官,她的生活已经恢复了正常,锦旗上书写的“公正为民暖我心”,代表了她的心声。

突如其来的“限高”

马冬梅是伊金霍洛旗的一名普通居民。2019年9月,她与好友策划出去旅行,但购买机票时,却被航空公司告知自己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机票。

不知所措的马冬梅赶紧到当地法院查询,结果显示她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她和丈夫为别人向某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承诺书上签了字。因为借款人未能及时归还借款,银行将借款人起诉到了法院。按照银行担保协议,她和丈夫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二人因此都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下称“限高”)。

了解情况后,马冬梅立即联系丈夫询问是怎么回事。丈夫称自己确实为他人担保过,也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但不记得老婆是不是跟他一起签了字。

马冬梅确认自己没有为他人担保借款后,和当地法院进行了沟通。“如果对判决有异议你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回复她说。

马冬梅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2月,上级法院以该案已过申请再审期限,且马冬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担保书上的本人签字及手印系他人伪造为由,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不甘心的马冬梅随后来到伊金霍洛旗检察院申请监督,事情迎来了转机。

银行的“橄榄枝”不被接受

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及时调阅案件卷宗,全面梳理案情,并约见了借款人、担保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检察官将卷宗中的担保合同承诺书出示给马冬梅,她看后坚称上面的签字不是自己所写。

办案检察官分析,该案的关键证据是承诺书上的签字,如果能通过技术手段鉴定字迹真伪,案情就会真相大白。和马冬梅沟通后,检察官将调取的其他银行同时期马冬梅的签字笔迹、手印及该案合同作为检材及样本,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显示:该案担保合同承诺书上的签字及手印并非出自马冬梅之手。

鉴定结果出来没多久,银行工作人员就主动联系办案检察官,承认涉案担保合同承诺书的纰漏是因自己工作中的失误造成的。银行方面已向马冬梅道歉,希望她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也恳请检察机关可以帮忙从中调解。

但得知自己四年多的“老赖”名声、生活上的诸多不便竟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马冬梅气不打一处来,不愿与银行和解。

办案检察官向马冬梅深入了解其真实想法时,她道出了不愿意和解的三点原因:一是担心自己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后法院不能及时解除“限高”;二是自己多次为此事与相关单位沟通,又申请司法鉴定,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开支;三是“限高”确实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尤其是远在四川的父亲病逝时,她因无法乘坐飞机而没能及时与父亲见最后一面,这成了她内心无法弥补的遗憾。

调解实现了“最优解”

针对马冬梅的想法和顾虑,办案检察官及时联系了银行和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银行负责人表示,银行会向法院提交撤回对马冬梅的强制执行申请,愿意与她协商,承担相关的赔偿费用。

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马冬梅,将银行方面的意思传达给她,并解释道:“按照法律程序,只要银行主动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就会第一时间解除对你的‘限高’。目前来看,调解是解决你诉求的最优方案,一方面能最快速解除法院对你的‘限高’;另一方面也能节省再次开庭审理的时间,让你直接得到相应的赔偿。”

听了检察官的详细阐释后,马冬梅经过再三权衡,表示愿意调解。最终,马冬梅与银行方面达成了调解协议,银行向法院递交了免除马冬梅担保责任、撤回对其强制执行的申请,并承担了马冬梅因该案所花费的鉴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还给予马冬梅2万元赔偿款。马冬梅也主动向伊金霍洛旗检察院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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