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多部委联合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透露,湖北省年底前将完成83个保护区退捕渔民渔船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前完成我省长江、汉江干流渔民退捕,落实常年性禁捕。禁捕期初步定为十年。
今年,国务院将长江禁捕工作和中央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国务院大督查事项。经省政府同意,禁捕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目标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
2017年,我省率先启动长江保护区禁捕工作,印发《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湖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开展禁捕工作调研和退捕数据统计,摸清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保护区禁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特别是对“电、毒、炸”等严重破坏生态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严打。
我省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数量占全国总量的25%,长江干流湖北段、汉江干流常年禁捕总里程超过2000公里。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
我省将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做到退捕渔民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尽快帮助3.77万渔民走上岸、立住脚、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