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至5日,保康县公安局广辟线索,加大宣传、踏勘、禁种铲毒力度,仅四天时间,就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927株,行政处罚13人。
“种这么偏僻,都被你们发现了......”5月2日,保康县公安局店垭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店垭镇垭子口村一山林沟壑处,铲除居民吕某种植罂粟87株,铲除向某种植罂粟100株。5月3日,民警在该镇黄坪村刘某、包某家,铲除种植在后院及菜园里的罂粟31株、42株。
“听说罂粟能治病止痛,我便种了一点儿。”5月3日,马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陈家湾村、宋家湾村走访中,连续查处3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铲除张某、陈某种植在菜园里的罂粟11株、92株,铲除杨某种植在山林的罂粟24株。
“我知道种植罂粟违法,因住的偏僻,才心存侥幸种了些。”5月3日,马桥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该镇中坪村吴某家花池和菜园内,铲除非法种植罂粟123株,在张某责任田内铲除罂粟5株。民警当场铲除后,对吴某、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人表示接受处罚。
5月3日、4日,黄堡派出所在持续深化禁毒“每日一查”和禁种铲毒行动中,连续查处4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经查,该镇蚱峪村赵某、余某、周某,分别非法种植罂粟45株、6株、80株。雷家岭村雷某非法种植罂粟281株。民警已将罂粟尽数铲除,并分别立案查处。
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国家严令禁止私自种植,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违法行为。保康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禁种铲毒宣传活动,普及居民禁毒知识,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