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保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市民刘某报警,称其昨晚与朋友在城区一酒店聚会时,自己携带的黑色男士手包被人盗走,内装有现金6000元及银行卡9张,请求帮助寻找。
城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走访调查,查看酒店及周边监控,分析研判确定一同聚会的男子陈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陈某42岁,湖北南漳县九集镇人。经初步询问,陈某对盗窃一事拒不承认。接着,在掌握大量的证据后,民警与其家人沟通,通过阐明利害关系,希望家人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月20日,陈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城关派出所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见钱眼开临时起意、顺手牵羊盗走朋友刘某手包的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保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