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保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宗惠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婕、杨承波、陈永高、姜立华、王凤鸣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声军,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吕刚林,县法院院长何仁兵,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力以及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和人大机关各室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保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组成和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草案、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王宗惠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统筹安排,把握时间节点,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要充分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大会议案。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给全体人大代表交一份满意答卷。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高效率高标准做好各自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开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