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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北京全市禁放烟花爆竹

2021-12-15 09:31

本报讯(记者 叶婉)昨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实行禁放。

根据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五环路以外区域,由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近年来,五环外各区结合禁放控制工作实际,不断扩大禁放区域面积,2020年1月起大兴区实施全面禁放,2021年1月起石景山区和顺义区实施全面禁放,均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4月份以来,北京市各区从维护城市安全、减少大气污染的大局出发,积极推动区域禁放工作,截至目前,五环外各区均已发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除房山、门头沟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放外,其他区均已实施全面禁放。从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环球影城度假区内,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表演项目除外)。同时,北京市2022年春节期间,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此外,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2021年10月27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依托京津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以“清查收缴、重点整治、卡口查控、破案打击”为重点,坚持贯彻“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的“四查”措施落实。专项行动以来,共查破案件39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392箱,刑事或行政处罚42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29人、行政罚款3人、批评教育4人)。

下一步,北京市烟花办将积极协调会同各部门、各区政府,采取“周密组织部署、强化宣传发动、严厉打击非法、全面排查隐患、严格禁放看护”等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2074289。


本报讯(记者 叶婉)昨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实行禁放。

根据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五环路以外区域,由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近年来,五环外各区结合禁放控制工作实际,不断扩大禁放区域面积,2020年1月起大兴区实施全面禁放,2021年1月起石景山区和顺义区实施全面禁放,均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4月份以来,北京市各区从维护城市安全、减少大气污染的大局出发,积极推动区域禁放工作,截至目前,五环外各区均已发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除房山、门头沟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放外,其他区均已实施全面禁放。从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环球影城度假区内,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表演项目除外)。同时,北京市2022年春节期间,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此外,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2021年10月27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依托京津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以“清查收缴、重点整治、卡口查控、破案打击”为重点,坚持贯彻“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的“四查”措施落实。专项行动以来,共查破案件39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392箱,刑事或行政处罚42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29人、行政罚款3人、批评教育4人)。

下一步,北京市烟花办将积极协调会同各部门、各区政府,采取“周密组织部署、强化宣传发动、严厉打击非法、全面排查隐患、严格禁放看护”等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207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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