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维护新闻出版传播秩序 12起“三假”典型案件被曝光

2021-12-08 17:18

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杨虞波罗)据中国新闻出版政务公众号消息,今年以来,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简称“三假”)侵害群众利益、干扰基层社会秩序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秋风2021”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将打“三假”作为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及时查处了一批“三假”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从各地查获的案件中,筛选12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以曝光不法行为,展现打击成效。12起案件案情简要如下:

1.河北邯郸查获翟某磊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邯郸市公安局收到举报线索,自称某正规杂志执行主编的人以媒体监督名义向某企业敲诈。经查,2019年8月,翟某磊化名“褚某娟”伙同牛某注册一家传媒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北京某书店签约取得某经贸杂志广告代理权及该杂志官方网站管理权限,并对外招收前端代理和后端编辑人员(均无记者证)。2020年以来,该团伙成员在翟某磊组织下,以该经贸杂志为依托,以杂志记者身份在河北、山东、陕西、山西等地,借媒体监督为名敲诈勒索企业和个人钱财累计64次,已查实2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北京市审结一起假媒体诈骗案。

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经查,冯某伙同他人于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间,先后以“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实施编辑部”“法治中国”名义,谎称可以帮助上访人员解决涉访问题及为涉诉人员实现诉求,骗取相关人员的信任后,进而再伙同他人从被害人处骗取钱财,共计骗取40余万元。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该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陕西渭南审结杨某攀假记者诈骗案。

2021年3月,渭南市临渭区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开展侦查。经查,杨某攀曾为某报社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多年,从未取得正式记者证。其假冒记者身份以能为他人办事为由,对刘某等7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1万余元。4月20日,杨某攀犯诈骗罪被逮捕。6月15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近期,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攀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全部款项。

4.山西朔州审结假记者团伙成立假记者站敲诈勒索案。

2021年8月底,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30”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海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罚金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没收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责令退赔受害人敲诈勒索款项22.7万元。经查,2017年以来,刘某海、李某春先后设立“新闻讯——法制与新闻”“中国交通在线——山西频道”“2020新正闻”微信群及注册自媒体账号,成立虚假记者工作站,通过编发朔州市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负面新闻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5.河南查获卢某友等人依托假媒体敲诈勒索案。

2021年11月8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卢某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年不等。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某友创建“金鹰快报”等自媒体网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田某、卢某贵、胡某勇、胡某鹏等人,冒充记者身份,以检举、揭发相关企业破坏环境、违规生产为由在网上发布负面文章,以删除文章需要支付费用为手段,先后实施新闻敲诈勒索犯罪28起,涉案金额55.1万元。

6.辽宁丹东查获假冒电视台栏目组诈骗案。

2021年7月1日,根据丹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移交线索,市公安局查获王某、赵某静等人以“中国中央数字电视丹东工作组”为名,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经查其上线为施某旭。进一步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施某旭、林某、刘某明以中视传媒(大连)公司名义成立“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关心下一代’栏目组”,并建立标识“CCTV、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等字样的网站,先后在辽宁、江西、内蒙古、河北等地进行诈骗,非法获利超45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7.陕西韩城查办“6·12”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6月以来,根据举报,韩城市公安机关对龙门工业园区企业被假记者敲诈勒索的同类线索进行核查摸排,侦破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件。经查,段某某等一批人,虚构记者身份,以反映环保问题为由,以负面曝光相要挟,敲诈该园区多家化工企业钱财,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目前,3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截至2021年9月,韩城市人民法院已追究9人刑事责任,其余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8.湖北黄石查办黄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1年1月31日,公安机关抓获黄某秋、陈某胜。经查,黄某秋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立假媒体“《中国纪录》黄石采编中心”,假冒记者身份,对当地有负面舆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网上曝光相要挟,再以有偿删帖并开展正面宣传的名义与涉事单位签订合同实施敲诈。截至2020年7月案发,3名犯罪嫌疑人共同或单独作案50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9.安徽宿州查获“2·26”假冒央视频道诈骗案。

2021年2月,宿州市公安机关对一起涉嫌假冒央视记者违规发布虚假新闻的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周某君等人在网上私自制作“CCTV高清综艺娱乐频道”,常年在各地流窜,以新闻采访名义拍摄、剪辑相关视频信息的方式行骗。初步核查涉及安徽、河南、江苏、山东等地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公安机关已抓捕3人,从犯罪嫌疑人家中缴获大量带CCTV标识的印刷品、旗帜、采访器材等物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10.重庆破获“国际新闻联盟”假媒体诈骗案。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侦破该案,先后逮捕3人,取缔非法新闻机构3处,收缴假记者证(主编证)12本及其他假证件。经查,2019年8月,王某君用其名下公司注册自媒体“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由王某君、谢某、殷某纲等人对外宣称为正规新闻媒体,非法设置分支机构。该团伙主要利用“CCTV”等标识开展采访并设立两个自媒体网站进行宣传,还自行发放记者及主编证在各地行骗。截至案发,累计骗取受害人两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吉林查处“中国9频道新闻”假媒体案。

2021年9月,根据转办线索,吉林省委宣传部对“中国9频道新闻”及其主办单位吉林女某某影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公司开设“中国9频道新闻”网站、注册“中国9频道新闻”自媒体账号,大量发布、转载新闻报道,并先后在吉林多地挂牌设立记者站。吉林省委宣传部依法关闭“中国9频道新闻”网站和相关账号,取缔其在各市设立的10个记者站。

12.海南查办一传媒公司假冒媒体案。

2021年3月,根据转办线索,海南省旅文执法局立案调查一起涉嫌假借新闻机构进行新闻采访活动案。经查,张某星与北京某传媒公司合作成立海南基地公司,在某网站开设《亚洲品牌新闻会客厅》《直通海南自贸港》专栏,擅自以新闻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访活动。6月17日,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杨虞波罗)据中国新闻出版政务公众号消息,今年以来,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简称“三假”)侵害群众利益、干扰基层社会秩序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秋风2021”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将打“三假”作为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及时查处了一批“三假”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从各地查获的案件中,筛选12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以曝光不法行为,展现打击成效。12起案件案情简要如下:

1.河北邯郸查获翟某磊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邯郸市公安局收到举报线索,自称某正规杂志执行主编的人以媒体监督名义向某企业敲诈。经查,2019年8月,翟某磊化名“褚某娟”伙同牛某注册一家传媒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北京某书店签约取得某经贸杂志广告代理权及该杂志官方网站管理权限,并对外招收前端代理和后端编辑人员(均无记者证)。2020年以来,该团伙成员在翟某磊组织下,以该经贸杂志为依托,以杂志记者身份在河北、山东、陕西、山西等地,借媒体监督为名敲诈勒索企业和个人钱财累计64次,已查实2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北京市审结一起假媒体诈骗案。

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经查,冯某伙同他人于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间,先后以“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实施编辑部”“法治中国”名义,谎称可以帮助上访人员解决涉访问题及为涉诉人员实现诉求,骗取相关人员的信任后,进而再伙同他人从被害人处骗取钱财,共计骗取40余万元。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该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陕西渭南审结杨某攀假记者诈骗案。

2021年3月,渭南市临渭区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开展侦查。经查,杨某攀曾为某报社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多年,从未取得正式记者证。其假冒记者身份以能为他人办事为由,对刘某等7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1万余元。4月20日,杨某攀犯诈骗罪被逮捕。6月15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近期,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攀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全部款项。

4.山西朔州审结假记者团伙成立假记者站敲诈勒索案。

2021年8月底,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30”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海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罚金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没收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责令退赔受害人敲诈勒索款项22.7万元。经查,2017年以来,刘某海、李某春先后设立“新闻讯——法制与新闻”“中国交通在线——山西频道”“2020新正闻”微信群及注册自媒体账号,成立虚假记者工作站,通过编发朔州市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负面新闻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5.河南查获卢某友等人依托假媒体敲诈勒索案。

2021年11月8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卢某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年不等。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某友创建“金鹰快报”等自媒体网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田某、卢某贵、胡某勇、胡某鹏等人,冒充记者身份,以检举、揭发相关企业破坏环境、违规生产为由在网上发布负面文章,以删除文章需要支付费用为手段,先后实施新闻敲诈勒索犯罪28起,涉案金额55.1万元。

6.辽宁丹东查获假冒电视台栏目组诈骗案。

2021年7月1日,根据丹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移交线索,市公安局查获王某、赵某静等人以“中国中央数字电视丹东工作组”为名,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经查其上线为施某旭。进一步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施某旭、林某、刘某明以中视传媒(大连)公司名义成立“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关心下一代’栏目组”,并建立标识“CCTV、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等字样的网站,先后在辽宁、江西、内蒙古、河北等地进行诈骗,非法获利超45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7.陕西韩城查办“6·12”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0年6月以来,根据举报,韩城市公安机关对龙门工业园区企业被假记者敲诈勒索的同类线索进行核查摸排,侦破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件。经查,段某某等一批人,虚构记者身份,以反映环保问题为由,以负面曝光相要挟,敲诈该园区多家化工企业钱财,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目前,3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截至2021年9月,韩城市人民法院已追究9人刑事责任,其余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8.湖北黄石查办黄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21年1月31日,公安机关抓获黄某秋、陈某胜。经查,黄某秋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立假媒体“《中国纪录》黄石采编中心”,假冒记者身份,对当地有负面舆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网上曝光相要挟,再以有偿删帖并开展正面宣传的名义与涉事单位签订合同实施敲诈。截至2020年7月案发,3名犯罪嫌疑人共同或单独作案50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9.安徽宿州查获“2·26”假冒央视频道诈骗案。

2021年2月,宿州市公安机关对一起涉嫌假冒央视记者违规发布虚假新闻的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周某君等人在网上私自制作“CCTV高清综艺娱乐频道”,常年在各地流窜,以新闻采访名义拍摄、剪辑相关视频信息的方式行骗。初步核查涉及安徽、河南、江苏、山东等地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公安机关已抓捕3人,从犯罪嫌疑人家中缴获大量带CCTV标识的印刷品、旗帜、采访器材等物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10.重庆破获“国际新闻联盟”假媒体诈骗案。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侦破该案,先后逮捕3人,取缔非法新闻机构3处,收缴假记者证(主编证)12本及其他假证件。经查,2019年8月,王某君用其名下公司注册自媒体“国际新闻联盟海外国际频道”,由王某君、谢某、殷某纲等人对外宣称为正规新闻媒体,非法设置分支机构。该团伙主要利用“CCTV”等标识开展采访并设立两个自媒体网站进行宣传,还自行发放记者及主编证在各地行骗。截至案发,累计骗取受害人两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吉林查处“中国9频道新闻”假媒体案。

2021年9月,根据转办线索,吉林省委宣传部对“中国9频道新闻”及其主办单位吉林女某某影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公司开设“中国9频道新闻”网站、注册“中国9频道新闻”自媒体账号,大量发布、转载新闻报道,并先后在吉林多地挂牌设立记者站。吉林省委宣传部依法关闭“中国9频道新闻”网站和相关账号,取缔其在各市设立的10个记者站。

12.海南查办一传媒公司假冒媒体案。

2021年3月,根据转办线索,海南省旅文执法局立案调查一起涉嫌假借新闻机构进行新闻采访活动案。经查,张某星与北京某传媒公司合作成立海南基地公司,在某网站开设《亚洲品牌新闻会客厅》《直通海南自贸港》专栏,擅自以新闻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访活动。6月17日,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