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精准协同治理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

2021-12-08 16:37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异地违规经营客车的精准协同治理。

《通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抓细抓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通知》在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暴露问题、认真总结地方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以往返线路、驻点位置、客源渠道相对固定,但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大中型客车为重点,统筹兼顾7至9座小型客车,实施非法违规运营行为治理,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创新方法,实施精准排查。《通知》安排,借助大数据比对优势,对高频次进出本省的大中型客车及7至9座小型客车数据进行系统比对、逐车核实或实地查证,排除营运客车和自备自用客车后,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表,推动实现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精准排查,有效支撑非法营运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监管。

靶向发力,依法严格查处。《通知》要求,依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可能出现的地点、路段和时间进行动态跟踪,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靶向打击,切实提升治理效果。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明确查实非法营运客车的治理出口,推动形成非法营运安全隐患闭环治理机制。

聚焦问题,规范异地经营。《通知》强调,通过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道路运政管理、包车客运管理等4个系统中客车数据的比对分析,实现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异常、未办理包车牌、实际运营省份未备案、长期违规异地运营等突出问题的及时发现,推动建立“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加强重点监管和跨区域联合监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电子围栏”,创新客运车辆异地运营监管方式。

多方参与,形成共治格局。《通知》提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基层社区等组织作用,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大力宣传非法违规运营危害性,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非法违规运营治理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异地违规经营客车的精准协同治理。

《通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抓细抓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通知》在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暴露问题、认真总结地方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协同联动的基本思路,以往返线路、驻点位置、客源渠道相对固定,但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大中型客车为重点,统筹兼顾7至9座小型客车,实施非法违规运营行为治理,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创新方法,实施精准排查。《通知》安排,借助大数据比对优势,对高频次进出本省的大中型客车及7至9座小型客车数据进行系统比对、逐车核实或实地查证,排除营运客车和自备自用客车后,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表,推动实现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精准排查,有效支撑非法营运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监管。

靶向发力,依法严格查处。《通知》要求,依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可能出现的地点、路段和时间进行动态跟踪,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靶向打击,切实提升治理效果。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明确查实非法营运客车的治理出口,推动形成非法营运安全隐患闭环治理机制。

聚焦问题,规范异地经营。《通知》强调,通过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道路运政管理、包车客运管理等4个系统中客车数据的比对分析,实现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异常、未办理包车牌、实际运营省份未备案、长期违规异地运营等突出问题的及时发现,推动建立“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加强重点监管和跨区域联合监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电子围栏”,创新客运车辆异地运营监管方式。

多方参与,形成共治格局。《通知》提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基层社区等组织作用,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大力宣传非法违规运营危害性,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非法违规运营治理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推动形成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