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保康县首个“评定分离”项目——保康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标志着保康县率先在襄阳市成功推进“评定分离”工作。
作为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6个试点县之一,近年来,保康县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市场行为,积极探索推进“评定分离”交易模式,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探索、积累工作经验。据悉,保康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涉及概算投资6000余万元,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