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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新能源车主的专属车险来了

2021-08-09 16:25

盼了三年的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或于今年正式落地!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下称“专属条款”),并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

“专属条款将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电池、电机、电控)以及其他出厂设备均纳入保险标的范围,这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对行业都有重大意义!”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向记者表示,专属条款同样符合业内预期。

平安产险北分公司吴涛特别指出,能否借助新能源车险新条款、新费率,做好精细化经营,将是保险公司的机遇和挑战所在。

三大亮点解读

吴涛指出,整体来看,专属条款主要有以下三大亮点:

明确承保范围

一是专属条款专门对新能源汽车做了定义,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车身、三电全都保

二是不仅保车身,还新增了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等新能源车辆设备的车损赔付,同时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据记者从某头部险财险内部业务员处了解到的情况,以往新能源汽车均按传统车险示范条款承保,“三电”均属于除外责任,而此后“三电”将成为必保项目。这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车主更能获得自己真正需要的保障。

该条款同时提出,意外事故包含起火燃烧造成的自身或者三者损失,而这一直以来都是新能源汽车的一个痛点。

电网故障、充电桩损失也保

三是新增五条有新能源汽车特色的附加条款,具体包括:

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

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

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

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

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此外,投保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可相应投保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费率或提高

据公安部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6%。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0.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7.4万辆,增长234.92%;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增加47.3万辆,增长74.94%,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7.80%。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此前预测,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将达152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8000万辆。据此估算,2030年新能源汽车保费规模将达4700亿元。

“能否借助新条款、新费率,做好精细化经营,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吴涛认为,针对日益增长的新能源车辆保有量,保险公司应更加精细化经营,充分分析市场,分析客户,以提升其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他还建议,增加与新能源车辆相关的三方机构,比如公估公司、定损定价机构,及有新能源车辆维修能力的服务网点。

吴涛同时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如何保证服务和成本双赢,需要保险公司投入更多精力。据他透露,保险公司对新能源汽车使用原有传统车辆条款时,造成成本大幅上升,也因此被很多公司定义为亏损业务,而此次专属条款将有助于保险公司重新定位新能源业务。

此外,针对大家都关心的专属条款出台后保费变动问题,王向楠认为,整体上看,新能源的售价和出险率均高一些,所以车均损失高一些,使得在同等保障程度条件下,费率比燃油车会高一些。

根据专属条款对于9座以下家用车的参考折旧系数表可看出,其均较现有条款0.6%的月折旧率有所提高。也由此可判断,专属条款下的费率将会随着车龄增加,较现有条款大幅提升。


盼了三年的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或于今年正式落地!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下称“专属条款”),并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

“专属条款将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电池、电机、电控)以及其他出厂设备均纳入保险标的范围,这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对行业都有重大意义!”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向记者表示,专属条款同样符合业内预期。

平安产险北分公司吴涛特别指出,能否借助新能源车险新条款、新费率,做好精细化经营,将是保险公司的机遇和挑战所在。

三大亮点解读

吴涛指出,整体来看,专属条款主要有以下三大亮点:

明确承保范围

一是专属条款专门对新能源汽车做了定义,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车身、三电全都保

二是不仅保车身,还新增了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等新能源车辆设备的车损赔付,同时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据记者从某头部险财险内部业务员处了解到的情况,以往新能源汽车均按传统车险示范条款承保,“三电”均属于除外责任,而此后“三电”将成为必保项目。这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车主更能获得自己真正需要的保障。

该条款同时提出,意外事故包含起火燃烧造成的自身或者三者损失,而这一直以来都是新能源汽车的一个痛点。

电网故障、充电桩损失也保

三是新增五条有新能源汽车特色的附加条款,具体包括:

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

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

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

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

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此外,投保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可相应投保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费率或提高

据公安部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6%。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0.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7.4万辆,增长234.92%;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增加47.3万辆,增长74.94%,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7.80%。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此前预测,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将达152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8000万辆。据此估算,2030年新能源汽车保费规模将达4700亿元。

“能否借助新条款、新费率,做好精细化经营,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吴涛认为,针对日益增长的新能源车辆保有量,保险公司应更加精细化经营,充分分析市场,分析客户,以提升其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他还建议,增加与新能源车辆相关的三方机构,比如公估公司、定损定价机构,及有新能源车辆维修能力的服务网点。

吴涛同时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如何保证服务和成本双赢,需要保险公司投入更多精力。据他透露,保险公司对新能源汽车使用原有传统车辆条款时,造成成本大幅上升,也因此被很多公司定义为亏损业务,而此次专属条款将有助于保险公司重新定位新能源业务。

此外,针对大家都关心的专属条款出台后保费变动问题,王向楠认为,整体上看,新能源的售价和出险率均高一些,所以车均损失高一些,使得在同等保障程度条件下,费率比燃油车会高一些。

根据专属条款对于9座以下家用车的参考折旧系数表可看出,其均较现有条款0.6%的月折旧率有所提高。也由此可判断,专属条款下的费率将会随着车龄增加,较现有条款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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