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科研人员反映,申请科研项目不易,而经费到手了要花出去更不容易,花钱限制多、报销经费难,事务性工作占据了科研人员大量精力和时间。又因所涉事项与专业无关,科研人员在处理时往往需要重复返工甚至出现差错,可谓事倍功半。同时,科研人员在研究中精力、知识和创造的投入与所获得的回报不匹配,激励机制不足,也影响了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
针对此类情况,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包括:简化预算编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改进科研经费监管。
上述措施精简了有关预算工作流程,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措施,缩短了经费到位时间,合理调整经费支付程序,并由专业人员提供辅助处理事务性工作,解放了科研人员的生产力。在科研经费监管上,由事先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审计监督,优化监管措施的同时,提高了效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从更利于科研工作角度出发,剥离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可以将科研人员从文件和报表堆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上。另一方面,提升科技人员研究投入的回报,可以更充分调动其创新活力,激励他们专心搞钻研。同时,在科研项目中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有助于提高科研体系的运作效率,进而推动我国科研向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