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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2021-06-09 10:56

央视网消息:今天(8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那艳芳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督促、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此,高检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机构。

那艳芳介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2020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权的案件1121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35件。

在督促、支持起诉方面,检察机关办理了督促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撤销监护权、变更监护人、保障教育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方面,办理了食品药品安全、产品用具质量、网络技术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校园周边环境、烟酒销售、纹身治理等多领域案件。

那艳芳表示,对于《意见》中所强调的有关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力度,依法对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检察机关做了如下安排:

一是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高检院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查业务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体化办理,“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我们将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影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今年5月,高检院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推动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履行不力、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各个单位的沟通协商,建立了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法”,在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坚持督导而不替代,进一步强化与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六大保护”得到落实,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央视网消息:今天(8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那艳芳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督促、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此,高检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机构。

那艳芳介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2020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权的案件1121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35件。

在督促、支持起诉方面,检察机关办理了督促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撤销监护权、变更监护人、保障教育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方面,办理了食品药品安全、产品用具质量、网络技术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校园周边环境、烟酒销售、纹身治理等多领域案件。

那艳芳表示,对于《意见》中所强调的有关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力度,依法对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检察机关做了如下安排:

一是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高检院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查业务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体化办理,“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我们将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影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今年5月,高检院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推动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履行不力、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各个单位的沟通协商,建立了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法”,在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坚持督导而不替代,进一步强化与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六大保护”得到落实,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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