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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2021-04-19 09:54

本报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2021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0%,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4.7%,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监测的191个重要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个数占比75.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19日 01 版)


本报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2021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0%,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4.7%,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监测的191个重要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个数占比75.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7.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19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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