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保康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部分路段路面积水增多,开车不减速,溅人一身水的不文明现象频频发生。
9月12日,一市民向保康融媒网《百姓点题》反映,步行途经一桥时,某私家车司机不仅不减速慢行,反而加速通过积水区,导致雨水高溅,不少行人因此遭殃。
在积水路段行车,导致脏水溅到行人,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市民如遇到该情况,可以向交管部门投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故意溅水的,违法情节将更严重,很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车主雨天开车注意避让行人,减速慢行,千万别让水雨弄脏了行人,“溅湿了”文明。
编校: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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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