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现有核桃面积35万亩,年生产鲜核桃1800万斤,是全国核桃产业先进县。为全面展示保康核桃产业发展成果,大力培植保康核桃品牌,不断提升保康核桃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保康县委、县政府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保康 ‘核’您共享”短视频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丰富多彩的视频语言展现保康核桃产业,用镜头全景展示大美保康的特色产业、核桃丰收的生动场景。
二、大赛主题
“生态保康 ‘核’您共享”短视频大赛
三、大赛时间
参赛视频作品发布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3日至10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保康县委、保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保康县林业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保康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征集对象
面向广大短视频创作爱好者,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完成拍摄后,下载填写作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与参赛视频作品一起发送至邮箱460999824@qq.com即可。
(二)参赛内容
参赛作者以保康核桃丰收节为话题,以核桃丰收、产业发展、产品推介、核桃种植专业村等为拍摄内容,涵盖保康核桃产业发展全链条,充分展示大美保康的乡村振兴发展成果。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视频为高清MP4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时长控制在15秒至120秒,画面清晰稳定连贯,声音清楚无杂音。
2.参赛作品的内容要反映社会正能量、健康向上,内容新颖、生动,表达方式灵活多样,要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融思想性、创新性、趣味性于一体,能够引起群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为提高作品创作质量,每位参赛者限报3个作品,不可重复报送。
5.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用于宣传推广使用。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 20名 专属纪念品
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主办方授予的“保康短视频达人”称号,所有获奖作品将在保康融媒体中心及其它官方新媒体平台集中展示。获奖选手名单将在“保康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名单公示后获奖者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个人信息后即可领取证书、奖金、奖品。
八、奖项评选
大赛工作人员将根据短视频数据流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30名作品进入评委会评选环节。评委会对入选作品从主题吻合度、视频创意度、制作专业度进行综合打分,按照评委会与网络排名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选出6个获奖短视频和20个优秀短视频,于11月20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并兑现奖励。
评分标准:
1.作品内容(40分)
紧扣主题、立意鲜明、健康积极、富有感染力、传播力度高、社会影响力好。
2.摄像(25分)
画面清晰、曝光准确、色彩无失真、构图美观、镜头稳定。
3.编辑制作(25分)
结构流畅,配乐得当,字幕规范,无跳轴夹帧等瑕疵。
4.创新性(10分)
剧本、摄像、编辑制作等方面具有新颖的角度和手法。
九、其他事宜
1.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符合意识形态相关要求,与保康核桃产业无关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2.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为网络下载、翻拍或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或其指定单位无偿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不另行支付报酬。
4.参赛视频作品的流量(包括点赞数、评论数、浏览数)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行为等违规手段参与活动。如:雇佣网络水军,制造虚假数据等违规行为,若发现数据存在虚假、违规等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者一经发布相关视频,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6.如参赛者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只奖励最高奖项,获奖作品视频录制人数超过1人,主办方只按照对应的奖项颁发奖金,由参赛者自行分配奖金。
7.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8.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上报的作品均由主办方统一判定其内容、形式、主题是否符合大赛的要求。
9.相关具体事宜可关注“保康发布”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5817000
邮箱:460999824@qq.com
编校:丽丽
责编:尚娟
审核:姜雪飞
终审:李广儒 张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