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扬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的通知》,对工作突出的100个单位给予表扬。湖北省有4家单位入选,其中,保康县人社局被授予“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
近年来,保康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抓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法治宣传,开展执法监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压紧压实责任,锻造人社法治铁军。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督导检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同时,严格按照“四有原则”开展执法行政人员资格申报,13名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了人社法治建设“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的目标。
推行“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通过建立健全以“互联网+监管”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的执法监管体系,2022年,开展双随机检查4次,抽查企业103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坚持制度规范,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一律召开党组会、案审会、行政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选聘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增强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2022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行政应诉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8次,提出合法性意见建议10余条。
提升政务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诉裁调对接机制,搭建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以“法院+工会+人社”工作模式为基础,有效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共同推动劳动争议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建立柔性化调解体制,采取“一案四调”方式,即开庭前调解、开庭中调解、开庭后调解、结案前再调解,让“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2022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53件,依法裁决26件,调解成功127件,调解成功率83%。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对涉及女职工、农民工、伤残病人等弱势群体案件启用“一步到庭”简易程序,严格依法受理和快速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法治宣传,着力提升普法实效。以“人社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为依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采取“菜单式普法、案例式说法、点单式服务”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让企业职工做懂法守法的“明白人”。以“就业培训”为载体,将实用性法律法规作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内容,开展“法治+技能”培训55期,在提升群众劳动技能、促进群众就业创业的同时,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以“公需科目培训”为手段,采取“书本自学+远程网络在线培训”的方式,向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共在线培训事业单位人员4054人。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夯实法治基础,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实干年”各项要求,创新举措将县人社局打造成行政执法严格规范、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商环境便民利企的法治人社新标杆。
来源: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校:彦舒
责编:尚娟
审核:秦志鹏
终审: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