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二十条优化措施中第一条明确提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第一个变化大家都能轻松明白,就是集中隔离时间变短,由7天调整为5天,但后一个“3天”的管理措施由“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居家隔离”。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有不少居民提出疑问。11月28日,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针对这一关切,给出具体解答。
落实好“8个要” 做好居家隔离
1.居家隔离最好要单独居住。
2.如果条件不允许,隔离房间要符合“单人单间独卫”。
3.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
4.隔离房间使用空调时,要使用分体式空调,避免中央空调。
5.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室友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做到不外出。
6.每天要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早晚各一次体温测量。
7.要配合做好核酸采样,3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8.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报告,及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落实“两做好、四不得、一及时”
掌握居家健康监测要点
两做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按照要求自觉前往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四不得:不得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麻将馆、KTV等公共密闭场所。
一及时: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同住人员可以外出。
来源:湖北疾控微信公众号
编校:正红
责编:李运方
终审:李广儒 张良奎